被起诉离婚该咋说
乐清律师事务所
2025-05-04
被起诉离婚,法庭陈述围绕自身意愿诉求:
不想离婚,表明感情未破裂,列举美好经历、相互扶持事例,证明有和好可能。
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发表意见。财产明确个人与共同部分及分割方式;债务说明是否知晓及用途;子女抚养争取则阐述优势,不争取表明付抚养费意愿与金额。陈述需条理清晰、真实客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需紧扣自身意愿与诉求。若不想离婚,重点在于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可通过回顾共同经历的美好时光、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以此说明仍有和好可能。
2.若同意离婚,要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财产方面,明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范围及分割方式;债务方面,说明是否知晓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抚养方面,争取抚养权需阐述自身抚养优势,不争取则说明支付抚养费的意愿及金额。
3.建议在法庭陈述前做好充分准备,梳理思路和证据,确保陈述条理清晰、真实客观,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要围绕自身意愿与诉求,不想离婚就证明感情未破裂,同意离婚则需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发表意见,且陈述应条理清晰、真实客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不想离婚时,陈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例,是符合法律对认定感情是否破裂的考量因素。而对于同意离婚的情况,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是离婚纠纷中的重要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以及债务承担原则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定规则。在法庭陈述中明确自身对这些问题的意见,有助于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如果您在离婚诉讼的法庭陈述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面临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若不想离婚,需着重展现夫妻感情未破裂。通过提及共同经历的美好瞬间,如旅行、重要纪念日等,以及生活里的相互照顾、支持,来证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存在和好的可能性。
(2)若同意离婚,财产分割是关键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界定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并清晰表达分割的方式和理由。
(3)债务承担方面,需说明对债务的知晓情况以及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此确定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4)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若争取抚养权,要突出自身在经济、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若放弃抚养权,应明确表达支付抚养费的意愿和具体金额。
提醒:
法庭陈述需基于事实,虚假陈述会影响判决结果。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不想离婚时,在法庭上围绕夫妻感情未破裂来陈述。比如详细描述恋爱时的甜蜜瞬间,婚后生活中互相照顾、共同克服困难的经历,像一方生病时另一方悉心照料等,以此证明还有和好可能。
(二)同意离婚时:
1.财产分割:清晰指出哪些财产是婚前个人购买、受赠等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婚后共同购置、获得的财产应共同分割,提出合理的分割方式。
2.债务承担:说明是否知晓债务存在,若知晓要讲清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共同生活。
3.子女抚养:争取抚养权就说明自己有稳定工作能提供孩子生活保障,有良好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等优势;不争取则表明愿意支付抚养费及支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想离婚,表明感情未破裂,列举美好经历、相互扶持事例,证明有和好可能。
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发表意见。财产明确个人与共同部分及分割方式;债务说明是否知晓及用途;子女抚养争取则阐述优势,不争取表明付抚养费意愿与金额。陈述需条理清晰、真实客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需紧扣自身意愿与诉求。若不想离婚,重点在于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可通过回顾共同经历的美好时光、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以此说明仍有和好可能。
2.若同意离婚,要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财产方面,明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范围及分割方式;债务方面,说明是否知晓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抚养方面,争取抚养权需阐述自身抚养优势,不争取则说明支付抚养费的意愿及金额。
3.建议在法庭陈述前做好充分准备,梳理思路和证据,确保陈述条理清晰、真实客观,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要围绕自身意愿与诉求,不想离婚就证明感情未破裂,同意离婚则需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发表意见,且陈述应条理清晰、真实客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不想离婚时,陈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例,是符合法律对认定感情是否破裂的考量因素。而对于同意离婚的情况,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是离婚纠纷中的重要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以及债务承担原则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定规则。在法庭陈述中明确自身对这些问题的意见,有助于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如果您在离婚诉讼的法庭陈述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面临被起诉离婚时,法庭陈述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若不想离婚,需着重展现夫妻感情未破裂。通过提及共同经历的美好瞬间,如旅行、重要纪念日等,以及生活里的相互照顾、支持,来证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存在和好的可能性。
(2)若同意离婚,财产分割是关键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界定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并清晰表达分割的方式和理由。
(3)债务承担方面,需说明对债务的知晓情况以及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此确定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4)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若争取抚养权,要突出自身在经济、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若放弃抚养权,应明确表达支付抚养费的意愿和具体金额。
提醒:
法庭陈述需基于事实,虚假陈述会影响判决结果。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不想离婚时,在法庭上围绕夫妻感情未破裂来陈述。比如详细描述恋爱时的甜蜜瞬间,婚后生活中互相照顾、共同克服困难的经历,像一方生病时另一方悉心照料等,以此证明还有和好可能。
(二)同意离婚时:
1.财产分割:清晰指出哪些财产是婚前个人购买、受赠等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婚后共同购置、获得的财产应共同分割,提出合理的分割方式。
2.债务承担:说明是否知晓债务存在,若知晓要讲清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共同生活。
3.子女抚养:争取抚养权就说明自己有稳定工作能提供孩子生活保障,有良好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等优势;不争取则表明愿意支付抚养费及支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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