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多余钱给谁

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规则合理且必要,能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这是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稳定社会秩序的基础。
2.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中交易的信用体系。
3.所有债权清偿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体现了股东的权益分配原则。

建议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防控,避免破产情况发生。清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分配公平公正,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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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有明确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这保障了企业运营基本成本支出和员工权益以及国家税收。
(2)完成上述清偿后还有剩余,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让债权人权益得到一定保障。
(3)所有破产债权清偿后仍有剩余时,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体现了股权分配的公平性。

提醒:
企业在破产清算时需严格遵循法定分配顺序,不同性质的企业分配方式有别。若对财产分配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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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应先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给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费用并支付法定补偿金,同时清缴所欠的税款。
(二)完成上述清偿后若还有剩余财产,用来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三)当全部破产债权都清偿完毕,仍有财产剩余,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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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有多余财产时,按以下顺序分配:
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和法定补偿金,再清缴欠税。

若还有剩余,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所有债权清偿完仍有剩余,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该规则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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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企业破产清算后有多余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等,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还有剩余时,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清算后多余财产分配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清缴所欠税款,这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和国家税收。之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保证债权人利益。在所有债权清偿后仍有剩余,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体现了对股东权益的合理分配。这样的分配规则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如果在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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