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应该是一个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抚养权的变更•
法定变更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变更抚养关系: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 其他正当理由。
• 变更程序: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变更。协商一致的,可签订变更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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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诉求是什么,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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