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乐清律师事务所
2025-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但不超过十五年。然而,劳动争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其时效期间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应当在知道或理应知道其权益受损的日期之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这一时限,劳动者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除本law规定另有规定外,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未经法律规定的特别时效的,期间为三年,不超过十五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劳动者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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